根據民航局新發布的《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操控員執照考試管理辦法》中規定:
自2024年6月8日開始,垂直起降固定翼改名為動力升空器,且考試內容與考試難度均有增加。
舊版考試細則如下:
1、視距內駕駛員
科目a:定點自動起飛;
科目b:規劃起落航線及水平八字航線,并完成航線飛行科目;
科目 c:定點自動降落。
2、超視距駕駛員(原機長)
科目 a:起飛前檢查;
科目b:定點自動起飛;
科目c:規劃起落航線及水平八字航線,并完成航線飛行科目;
科目d:臨時更改航點位置、飛行高度并執行;
科目 e:定點降落。
3、教員
科目a:執行起飛中斷程序;
科目b:執行航線飛行中斷程序并應急返航;
科目c:模擬航線飛行過程中自主控制失效,切換遙控器操縱模式手動返航并定點降落。
那么飛行器更名之后,考試規則是否也改變了呢?那么是必然的,以下是新版考試規則,請大家詳細閱讀。
動力升空器類別考試科目標準
一、視距內運行實踐飛行考試科目要求
動力升空器類別視距內運行實踐飛行考試科目可使用導航輔助模式(飛控內、外回路均參與控制,即飛行姿態輔助與位置修正輔助功能都使用,地面控制站應保持連接),除不滿足通用要求外,考試申請人可有三次機會完成以下科目內容。
考試項目 |
考試要求 |
通用要求 |
|
1 |
根據場地、氣象及空域條件規劃起降、8字航線 |
結合場地、氣象條件,航線規劃合理 |
航空器無危險動作與姿態,航空器部件完好 |
2 |
起飛 |
成功起飛,轉換階段正常,無失速現象 |
|
3 |
建立目視起落航線 |
高度不高于.低安全高度(小型:120米;中型:150米),五邊與跑道的角度偏差不多于20°,1邊2邊無下降,3邊無高度變化,4邊5邊無上升,飛行區域水平觀察視角范圍不超過90度,垂直觀察視角范圍不超過70度 |
|
4 |
水平8字 |
地面站規劃水平8字航線并執行,飛行區域水平觀察視角范圍不超過90度,垂直觀察視角范圍不超過70度 |
|
5 |
降落回收 |
結合場地、氣象條件,降落方向、選擇降落時機合理,成功降落,無沖出跑道或偏出回收區域 |
二、超視距等級實踐飛行考試科目要求
動力升空器類別超視距等級實踐飛行考試科目可使用導航輔助模式(飛控內、外回路均參與控制,即飛行姿態輔助與位置修正輔助功能都使用,地面控制站應保持連接),除不滿足通用要求外,考試申請人可有三次機會完成以下科目內容。
考試項目 |
考試要求 |
通用要求 |
|
1 |
根據場地、氣象及空域條件規劃起降、8字航線 |
結合場地、氣象條件,航線規劃合理 |
航空器無危險動作與姿態,航空器部件完好 |
2 |
起飛前檢查 |
按機型檢查要求完成飛行檢查 |
|
3 |
起飛 |
成功起飛,轉換階段正常,無失速現象 |
|
4 |
建立目視起落航線 |
高度不高于.低安全高度(小型:120米;中型:150米),五邊與跑道的角度偏差不多于20°,1邊2邊無下降,3邊無高度變化,4邊5邊無上升,飛行區域水平觀察視角范圍不超過90度,垂直觀察視角范圍不超過70度 |
|
5 |
地面站科目航線 |
見附件5 |
|
6 |
航線修改與執行 |
根據安全所需條件,調整航線并開始執行新航線 |
|
7 |
3邊模擬動力失效并切換控制器低空通場 |
3邊切換遙控器操縱姿態模式返航,低空通場高度不高于5米 |
|
8 |
降落回收 |
結合場地、氣象條件,降落方向、選擇降落時機合理,成功降落,無沖出跑道或偏出回收區域 |
三、教員等級實踐飛行考試科目要求
動力升空器類別教員等級實踐飛行考試科目可使用導航輔助模式(飛控內、外回路均參與控制,即飛行姿態輔助與位置修正輔助功能都使用,地面控制站應保持連接),科目6應使用手動模式。除不滿足通用要求外,考試申請人可有三次機會完成以下科目內容。
考試項目 |
考試要求 |
通用要求 |
|
1 |
起飛中斷 |
模擬緊急情況,安全中斷起飛 |
無危險動作與姿態,操作柔和,航空器部件完好 |
2 |
旋翼模式-順/逆時針慢速水平偏 轉360° |
使用姿態操控(旋翼)模式,水平位移誤差不超過+2米,垂直位移誤差不超過+1米,方向偏轉無卡頓科目時間為5至 30秒內 |
|
3 |
水平8字 |
使用姿態操控(固定翼)模式,高度誤差不超過+20米,兩圓直徑差不大于 20 米 |
|
4 |
航線中斷程序與應急返航 |
按機型操作程序要求操作,停止執行航線,保持安全高度返航 |
|
5 |
中斷降落 |
模擬緊急情況,安全中斷降落 |
|
6 |
模擬控制失效切換控制器降落 |
模擬航線飛行過程中自主控制失效,切換遙控器操縱手動模式返航并姿態模式定點降落,無沖出跑道或偏出回收區域 |
對比舊版考試細則,具體考試內容區別如下:
1、垂直起降固定翼執照考試的難度增強了;
2、所有不符合新規定的設備都不能參與考試。